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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瑞丽有序恢复餐饮业堂食服务 不得开展聚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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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击新冠肺炎)云南瑞丽有序恢复餐饮业堂食服务 不得开展聚餐活动

  中新网昆明12月5日电 (记者 韩帅南)云南省瑞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5日发布通告,位于瑞丽市封控区和管控区以外区域、证照齐全的餐饮经营单位(持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卡的经营户除外),可以有序开放散客堂食,但不得开展聚集性用餐活动。烧烤类暂不开放堂食,仅可提供打包外卖服务。

  通告称,餐饮经营单位达到条件即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监管所提出申请,经现场验收达标取得“准许堂食”标识后,可有序开展堂食经营活动。

  通告指出,餐饮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开放堂食时间规定,每天核准开放堂食时间为6:00—22:00。必须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其他通道进行物理隔断。必须备齐所需防疫物品,安装洗手设施。配有专人负责落实“扫码、验码、测温”等防控措施,核实消费者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必须配装监控设备,监控视频保存期不得低于30天。必须保持就餐安全距离,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包间实行一包间一餐桌。必须慎用空调系统,每天按照规范消毒两次。必须免费提供公勺公筷服务,公勺公筷应进行醒目区分。

  通告还要求,必须严格上岗人员管理,从业人员要全程接种疫苗,持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及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在岗期间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健康状况监测。必须全面清洁消毒,按照规范每天至少两次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必须落实“净餐馆”要求,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通告称,对未经验收擅自开展堂食经营活动的餐饮经营单位,一律停业整顿3个月,纳入全市餐饮业“黑榜”名单,取消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同时视违法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予以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对通过验收达标开展堂食经营活动但未持续落实防控措施要求的餐饮经营单位,视情节给予停业整顿20—60天、纳入餐饮业“黑榜”名单、取消有关优惠扶持政策、收回发放的堂食标识等处罚。对责令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完) 【编辑:苑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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